根据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计划(2020-2022年)》部署要求,为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,提高政务服务效率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市政数局、市司法局组织市级相关部门经过梳理、审查,形成了《市本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(第一批)》,涉及10个市级行政机关,65个证明事项。根据通化市规范性文件审查要求,现将《市本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(第一批)》面向社会公布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。
联系人: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科 尉芮宾
联系电话:0435-35259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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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市本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(第一批)
通化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
2020年12月17日